体部伽玛刀治疗肺癌的指征
体部伽玛刀治疗肺癌的指征
肺癌是非常容易发生转移的恶性肿瘤之一,目前为止,临床上用伽玛刀治疗肺癌的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一般来说,原发性肺癌、肺转移癌(如肝癌肺转移)都是适合体部伽玛刀治疗的对象。
而对于一些较大或病灶数较多的肺癌肿瘤病灶,在病人一般情况允许、预计其他治疗困难或者难以获得满意疗效的病人,可以尝试人为分割治疗体积,分阶段实施治疗。
伽玛刀治疗肺癌原发病灶或肺转移性病灶的指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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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肿瘤或纵膈淋巴腺压迫如气道压迫而造成的肺不张、上腔静脉梗阻;
1、对化疗不敏感或者对药物过敏、拒绝化疗的病人;
2、一般情况尚属良好,生活基本可以自理;
3、病灶局限,单发或者少于3个的孤立病灶,很大径一般要求小于6厘米;
4、病人有外科禁忌证如呼吸储备功能低;
5、病人不能耐受常规外照射;
6、手术残余病灶或者术后复发病灶。
临床病例证实:体部伽玛刀较好适应证是早期、但有外科禁忌证的周围型非小细胞肺癌,研究证明单纯体部伽玛刀对该类病人可以获得非常高的完全缓解率,对中晚期肺癌病人的局部病灶也有非常高的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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