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因素对癌症发病影响大吗
其实,在癌症患者中,像张女士这样的情况很多见。对于癌症发生的病因,目前的科学认识并不十分明确,国内外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癌症是人体正常细胞长期在
很多不良外因和内因作用下,发生了基因调控的质变,导致了过度增殖的后果。根据国外文献报道,在众多不利因素中,34-44%的癌症患者有明显精神心理应激反应或心理障碍,其中18%的癌症患者符合重度抑郁发作的诊断。因此相关国际研究认为癌症既是一种严重的躯体疾病,更是一种严重受精神心理因素影响的心身疾病。近年来的心理-免疫学研究为这一认识提供了大量科学的依据。
经过临床研究发现精神心理因素从三个方面直接对癌症的发生有密切的作用:
首先,一个人的人格(个性)特征。指在个人身上表现出来的实质的、常常的、稳定的心理特征,也就是常言中的个性。那些不擅长表达或发泄自己的情绪(如焦虑、抑郁、害怕、愤怒、绝望等),特别是常常竭力压制这些情绪反应的个性的人,心理学上称之为“C型人格”。此类人由于负性情绪常不能及时宣泄,而引起一系列退缩行为表现(如屈从、过分自我克制、回避矛盾、忍让、宽容、依赖、顺从),放弃自己的爱好、需要,为了取悦他人或怕得罪人。常常感觉无力应付生活的压力,进而感到绝望和孤军奋战,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克制、谨小慎微、没有信心等。研究显示,此类人的癌症发生率比其它性格类型人群明显升高。
其次,重大负性生活事件的影响。负性生活事件是指那些对个体来说痛苦的、较长时间影响的生活事件。过度的升学压力、生活经济压力、感情受挫、亲人的生离死别和工作压力等事件带来的精神心理压力,当这些负性生活事件带来的不良情绪不能及时得到调整,持续时间越长,与癌症的发生关系越密切。
较后,个人应付生活事件的能力。这种能力是指个人对于内外环境变化做出反应及达到预期的能力。社会的急速发展变化,对每个人都带来巨大的精神心理压力。是否能良好适应环境变化,恰当调整自我心态与行为,对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较好地实现自我目标,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适应不良、不能处理好生活中已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必然造成精神心理上的负担,引起精神心理的异常,并较终对机体的正常功能产生干扰破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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