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乳腺癌患者不宜做手术?
手术是治疗乳腺癌的主要手段,从halsted“经典”治疗术到今天,已经有109年的历史,经历了四个历程:即19世纪末的Halsted治疗术,20世纪50年代的扩大治疗术,60年代的改良治疗术,80年代的保乳手术,乳腺癌的优等手术一直是争论和研究的热点,但是,你知道吗?并非所有乳腺癌患者都适宜做乳腺癌手术。以下情况不适宜做乳腺癌手术。
浑身性的禁忌证:
包括:(1)肿瘤已经发生了远处转移的病例;(2)病人的一般情况非常差,已经出现恶病质者;(3)重要脏器(心、肝脏、肾脏和肺等)有严重的疾病,不可以耐受手术的病人;(4)年老体弱不适合手术者。
局部病灶的禁忌证:
有以下5种情况中的任何1项者
(1)皮肤“橘皮样”水肿,已经超过乳房面积的一半以上;
(2)主癌灶周围皮肤可见结节型卫星癌灶;
(3)肿瘤直接侵犯胸壁;
(4)胸骨旁淋巴腺肿大,并已经证实为转移;
(5)锁骨上淋巴腺肿大,病理证实为转移。
有以下5种情况中任何2项以上者:
(1)肿瘤破溃;
(2)皮肤“橘皮样”水肿,占全乳腺面积的1/3以上;
(3)肿瘤与胸大肌固定;
(4)腋窝淋巴腺很大直径超过2.5cm或者肿大淋巴腺已经融合成团;
(5)肿大淋巴腺已经与皮肤或者深部组织粘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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