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化疗药会引起心脏病吗?
化疗期间,患者再次出现阵发性房颤,病因是什么、是否需要治疗?患者在心脏形态结构改变(肿瘤占位效应、手术改变)的基础上,应用化疗药物之后再次出现房颤,考虑此次心律失常为化疗药物所诱发。治疗肿瘤的化疗药会引起心脏疾病?
目前认为,化疗药物引起心律失常的机制有两种:
1、直接作用:化疗药物致自由基产生,导致心肌细胞膜或线粒体生物膜结构损伤和通透性改变。
2、间接作用:药物所致冠脉痉挛性收缩,引起心肌缺血;化疗药物致急性肿瘤细胞溶解,发生高钾血症、高尿酸血症、酸中毒等;化疗药物引起的胃肠道反应,导致低钾低氯性碱中毒,引起心律失常。
处理心律失常时,首先要确保血流动力学稳定,其次是终止心律失常(尽可能短时间内),较后才是治疗原发疾病及诱因。临床上可将心律失常按照心率快慢分为缓慢性和快速性两大类。对于前者,首先,寻找可逆性诱因如心肌缺血、电解质紊乱(低血钾等)、药物(抗心律失常药物)等;其次,考虑是否置入起搏器治疗。而针对后者,需要注意有无合并器质性心脏病,尤其是当合并陈旧心肌梗死或心肌病时,心律失常往往临床表现多样,且更具致命性,相应地处理上也应更加积极。其次,同样要寻找可逆性诱因和考虑射频消融术、置入自动埋藏式除颤仪等有创治疗手段。
在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时注意下列原则:①先单独用药,然后再联合用药;②以较小剂量取得满意的临床疗效;③先考虑降低危险性,再考虑缓解症状;④充分注意药物的作用特别是致心律失常作用。
常见心律失常的用药我们不再赘述。本例患者房颤发作时血流动力学稳定、无临床不适症状,根据心律失常的处理原则给予密切观察。在随后的化疗过程中,心律失常(房颤)也并未对化疗带来任何不良影响。
面对恶性肿瘤合并心律失常的患者,首先要注重对化疗前基础心脏状况的把握,提前识别高危患者,排除隐患。心律失常发作时,首先稳定血流动力学、其次控制症状,有时仅靠纠正诱因加密切观察也能解决问题。化疗期间尽量避免恶性心律失常引起的心源性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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