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CT已成肺癌诊断重要手段
肺癌的检测方式很多,早期主要包括:X线胸片、CT、磁共振成像(MRI)、超声、核素显像。新的一期原发性肺癌诊断规范将正电子发射体层摄影PET-CT技术纳入了肺癌诊断的常用方法。
肺癌诊断的发展史:
2011版《规范》中定义“胸片是早期发现肺癌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根据现有证据,胸片其实是难以发现早期肺癌的,大部分患者都会被漏诊。
新版肺癌诊断变动了什么:
新版《规范》中进行了更正, 肺癌高危人群接受低剂量螺旋CT(LDCT)进行筛查,这项检查也是当前早期发现肺癌的唯一有效的影像学手段。
新版《规范》对以下几项影像学检查手段也分别进行了概括和补充。包括对CT检查方法的规范;MRI对胸部(包括肺和淋巴结)以及对远处转移的作用;言简意赅地概括了超声的作用;骨扫描作为常规检查,对判断患者有无骨转移发生和临床分期都有相应的意义;PET-CT既往并未 使用,而现在在具备该机器设备和经济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是 使用的。对这些影像手段的完善,使得肺癌的影像诊断真正做到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当前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已行PET-CT检查证实无远处转移的患者,是否还需要行骨扫描检查?国内外的知名观点都认为,如果PET-CT已证实无远处转移,可以不再行骨扫描检查。但也有一点需要格外注意,就是PET-CT并没有将四肢远端纳入扫描,虽然四肢远端转移发生率较低,但当患者有四肢远端的临床症状时,需要在检查前告知影像医生,将影像扫描范围扩大,避免遗漏远处转移的情况。
肺癌诊断新规落实,很大受益者是患者 但仍面临其他问题:
新版《规范》要真正的落实还受到很多情况的制约。比如当前检查收费的问题就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影像学检查的质量。其中,较明显的是对于PET-CT检查,该手段在诊断分期、疗效评价和预后评估等方面都有其比较独到的作用,但在目前临床实际诊疗过程中,决定是否行该检查较重要的因素就是经济条件因素。在我国大多数地区PET-CT检查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畴,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检查手段的应用。随着国家和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医保制度的逐步健全,PET-CT在术前诊断方面或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个人也更希望能够从国家层面进行标准的统一,很大程度的发挥《规范》应有的作用。
相信随着新版《规范》投入到我国肺癌临床诊疗实践当中,我们能够更准确地将患者全身情况检查的较为清楚,使临床分期更加精准,从而能够让临床医师做出较合理的诊疗方案,以达到将患者临床获益很大化的较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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