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放疗可能出现七大副作用
任何治疗都存在风险,放疗也不例外,在肺癌的治疗过程中放疗必不可少,由于放疗的副作用比较大,很多患者完全不能耐受整个治疗过程,下面是肺癌放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副作用。
1、放射性肺炎:
发生率30%左右,大多发生在剂量在40Gy(20次)以上,系放射野内的正常肺组织受到损伤而造成的炎症反应,由炎性因子介导的自发性免疫样反应,轻者多无症状,炎症可自行消退;而重者由于肺部发生广泛纤维化,可出现咳嗽、气短发热甚至是呼吸衰竭、胸痛等。发生原因:高剂量、肺部照射野大、快速照射和患者自身体质等有关。
2、放射性皮肤损伤:
表现为皮肤瘙痒,色素沉着及脱皮,能产生长期浅褐色斑。湿性皮肤表现为照射部位湿疹、水泡,严重时可造成糜烂、破溃,如破溃局部可涂美宝湿润灼伤膏,局部喷康复新,并暂停放疗。
3、黏膜反应:
少见,表现为口腔黏膜红肿、红斑、充血,分泌物减少。口干,稍痛,进食略少。此期应留意保持口腔清洁,饭后用软毛刷双氟牙膏刷牙,应进软食,勿食过冷、过硬、过热食物,禁辛辣刺激性食物,戒烟酒,可服用清热解毒类药物,如牛黄解毒片、六神丸等。
4、浑身反应:
表现为一系列的功能紊乱与失调,如精神不振,食欲下降,身体衰弱,困倦,恶心呕吐,食后胀满等,轻微者可不做处理,重者应及时治疗,结合中医中药,提高机体的免疫力。
5、颅内高压:
肺癌病人发生脑转移后,常行全脑或脑局部放射线照射,以达到控制脑部转移的目的。但在经全脑或脑局部放射线照射后可造成脑水肿、颅内高压,主要表现为头疼、恶心、呕吐等。
6 、放射性食道炎:
较常见,照射10-20GY(5-10次)时出现进食疼痛及困难,主要为食道黏膜反应。30-40GY时出现疼痛,可能是食道肌层和食道周围的组织反应。大部分病人对症处理后可以缓解。
7、后期并发病:
多在放疗结束后6-18月发生,多为不可逆的组织损害。慢性肺纤维化:干咳、主要症状有气短等,若有继发性感染时,还可有发热,黄痰等症状。除此以外,放射性肺纤维化常在肺癌足量放疗后的数月内出现。关键在于预防。晚期食道损伤:少见,多为食道狭窄,粘连,溃疡和瘘管形成。多在食道接受的总剂量大于70GY时出现。放射性心脏损伤:发生率随放射剂量的增加而增多。一般不会发生。放射性脊髓炎:主要症状为肢体出现触电样的麻木感,尤其是在病人低头时发生。发生于放疗后1-10月。随着放疗技术的改良基本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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