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不能手术可放疗的症状
(1)治疗治疗:
有手术禁忌或拒作手术的早期病例,或病变范围局限在150cm的IIIa病例;心、肺、肝、肾功能基本正常,血象白血球计数大于3×10^9/L,血色素大于100g/L者;KS≥60分事前要周密地制订计划,严格执行,不要轻易变动治疗计划,即便有放射反应亦应以治疗肿瘤为目标。
(2)姑息治疗:
其目的差别甚大,但必需以不增加患者的痛苦为原则,治疗中遇有较大的放射反应或KS分值下降时,可酌情修改治疗方案。
(3)术前放疗:
旨在提高手术切除率,如肿瘤巨大或有外侵,估计手术切除有困难可采用常规分隔放疗。放疗距手术时间一般以50天左右为宜,较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术后放疗:
用于手术前估计不足、手术切除肿瘤不彻底的病例。应于局部残留灶放置银夹标记,以便放疗时能准确定位。
(5)腔内短距离放疗:
适用于局限在大支气管的癌灶,可采用后装技术通过纤支镜将导管置于支气管病灶处,用铱(192Ir)作近距离放疗与体外照射配合,能提高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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