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肝癌肝移植临床实践指南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移植学组及中国医师协会器官移植医师分会组织专家制订了《中国肝癌肝移植临床实践指南(2014版)》,重点阐述肝移植受者选择标准、术前降期治疗、受者抗病毒治疗、受者免疫抑制剂应用、术后肿瘤复发的防治5部分内容。
米兰标准是肝癌肝移植受者选择的参考基准,而杭州标准是对米兰标准局限于肿瘤形态学的巨大突破。肝癌肝移植术前肿瘤降期治疗可使不满足肝癌肝移植受者选择标准的患者能够被纳人移植标准,获得肝移植机会。
对于乙型病毒性肝炎肝癌肝移植受者行抗病毒治疗,有助于降低移植术后乙型病毒性肝炎复发率,提高受者长期生存率。目前主张个体化的低剂量免疫抑制方案以达到很大限度保护移植肝脏功能,同时减轻其毒副作用,减少移植后肝癌复发。
肝癌肝移植术后复发的防治可采用手术、TACE、局部消融以及放射免疫、靶向治疗、系统性化疗等手段,为受者制订个体化治疗方案。
据统计中国每年超过30万人死于肝细胞癌(以下简称肝癌),占全球肝癌死亡人数的一半左右。而肝移植是被全世界认可的治疗终末期肝病的有效手段之一。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掀起第2次肝移植热潮以来,肝移植事业发展迅猛,呈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态势,在移植数量和质量方面已接近或达到西方发达国家水平。
截至2014年4月,中国肝移植注册网站登记肝移植26751例。目前,肝移植在全国范围内已得到广泛开展,亟待相关临床实践指南来指导全国肝移植工作更规范、安全、有效地开展。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移植学组及中国医师协会器官移植医师分会组织专家制订了《中国肝癌肝移植临床实践指南(2014版)》(以下简称“指南”,重点阐述肝移植受者选择标准、术前降期治疗、受者抗病毒治疗、受者免疫抑制剂应用、术后肿瘤复发的防治5部分内容。
1. 循证医学证据
本指南采用的循证医学证据分级主要参考2001牛津大学循证医学中心证据分级标准(表1), 意见强度主要参考GRADE系统 分级等[1-2]。
供肝短缺是世界性难题,故应将宝贵的供肝资源优先分配给肝移植的很大获益者。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是中国目前拓展供肝来源的主要方向,而活体肝移植在有丰富移植经验的医疗单位已成为一项成熟技术[3]。1996年,Mazzaferro等提出米兰标准后,符合米兰标准的肝癌肝移植受者获得了长期生存[4-7]。
但米兰标准对肝癌大小和数目的限制过于严格,更重要的是忽略了肿瘤的生物学特性。如果根据米兰标准,中国大多数肝癌患者将失去肝移植机会。近年来国际上涌现出一些新的肝癌肝移植受者选择标准,如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UCSF)标准、Up-to-Seven标准等,这些新标准提出的共同目的是扩大受者人群并取得与米兰标准相似的移植生存率[8-9]。
2008年,中国提出的杭州标准是国际上率先引入肿瘤生物学特性和病理学特征的肝移植标准,这是对以往局限于肿瘤形态学标准的巨大突破。研究结果证实:无论是尸体肝移植还是活体肝移植,符合杭州标准的肝移植受者均获得满意的术后生存率[10-15]。
近年来,对于肝癌切除术后复发者,如符合肝移植准入标准,多数专家主张行抢救性肝移植;对于肝癌肝移植术后移植物失功能者,再次肝移植应审慎考虑[16-17]。
3. 肝癌肝移植术前降期治疗(表3)
肝癌肝移植术前肿瘤降期治疗是通过一系列治疗手段,减轻肿瘤负荷,降低分期,使不满足肝癌肝移植受者选择标准的患者能够被纳入移植标准,获得肝移植机会。降期治疗主要适用于不符合现有肝癌肝移植标准,且无门静脉主干或下腔静脉等大血管侵犯、无远处转移的肝癌患者[18-21]。
降期治疗的方法主要有局部消融治疗和TACE等[18-19,22]。局部消融治疗包括RFA、微波消融、冷冻消融和经皮无水乙醇注射等方法。降期治疗的疗效采用增强CT 和MRI检查结合AFP进行评估,评价指标包括肿瘤大小、数目和AFP水平等[22-28]。目前有研究结果显示:多种治疗方法的联合应用可达到更好的降期疗效[29]。
4. 肝癌肝移植受者抗病毒治疗(表4)
中国肝癌肝移植受者90%以上与HBV感染相关。肝移植前HBV载量高以及肝移植后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复发的受者,肝癌复发的风险增加,因此,对乙肝肝移植受者尽早行抗病毒治疗,尽快降低HBV水平,有助于降低肝移植术后乙型肝炎复发率,提高受者长期生存率[3°-32]。
HBV 载量高的等待肝移植患者应采用恩替卡韦等效果很强、高耐药屏障核苷类似物(nucleostide analogues, NAS)。肝移植术中无肝期应给予乙肝免疫球蛋白(hepatitis Bimmunoglobulin,HBIG)。肝移植术后的主要抗病毒治疗方案为NAS联合低剂量HBIG,其中恩替卡韦或替诺福韦的联合方案能更好地预防移植术后乙肝复发[33-38]。
应用无激素免疫抑制方案可降低移植术后乙肝复发率[39]。此外也有肝移植患者术后接种乙肝疫苗预防乙肝复发的报道,其临床应用尚有争议[40-42]。中国HCV感染患者呈增多趋势, HCV RNA阳性患者如肝功能Child-Pugh评分≤7分,术前宜进行抗病毒治疗,移植术后须经病理检查确确认丙型病毒性肝炎复发后方可给予抗HCV治疗[43]。
5. 肝癌肝移植受者免疫抑制剂应用(表5)
钙调憐酸酶抑制剂(calcineurin inhibitor,CNI)的应用是肝移植后肝癌复发的独立危险因素[44]。对于肝癌肝移植受者,肿瘤的复发风险与其侵袭性及机体的免疫功能有关,受者处于强免疫抑制状态时其免疫监视系统受到破坏,促进肿瘤复发、转移,而免疫抑制剂量不足则容易诱发排斥反应。
如何维持这一平衡,目前尚无定论[45-47]。肝癌肝移植受者目前尚不建议将免疫抑制剂全线撤除,但主张个体化的低剂量免疫抑制方案[45]。近年来临床上有糖皮质激素早期撤除、无糖皮质激素及使用具有肿瘤抑制作用的mTOR抑制剂(西罗莫司为代表)的成功应用方案[44,48-50]。
目前临床上主要的免疫抑制方案为:(1)他克莫司或环孢素+吗替麦考酚酯+糖皮质激素;(2)IL-2受体阻滞剂+西罗莫司+吗替麦考酚酯+糖皮质激素;(3)IL-2受体阻滞剂+吗替麦考酚酯+他克莫司/西罗莫司[51-54]。
6. 肝癌肝移植术后肿瘤复发的防治(表6)
肝癌肝移植术后5年肝癌复发率可达20.0%~57.8%,故复发、转移的防治十分重要[9,55]。肝癌的形态学特征(大小、数目等)、分期、组织学分级以及生物学特性等应作为术后用药的重要参考,制订个体化治疗方案。
肝癌肝移植术后可能存在针对肿瘤的免疫逃逸,故应给予受者一定疗程的术后治疗,以期尽可能地减少微小转移灶,降低术后复发率。选用碘131美妥昔单抗放射免疫治疗、索拉非尼治疗以及系统性化疗(如奥沙利铂或阿霉素分别与氟尿嘧啶联合使用),均可为部分受者提供一定的生存获益[56-59]。
对于肝移植术后肝癌复发转移者,应用索拉非尼治疗,可延长受者生存时间[18,60-62]。肺转移灶如可切除,优选手术切除[63]。移植肝内复发病灶的局部治疗包括手术切除、TACE、局部消融等[64-66]。有专家提出放疗、再次肝移植等可作为治疗的选择。对于晚期患者,可考虑减少或停止免疫抑制剂的使用。
编审专家组组长:郑树森
编审专家组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陈规划,陈实,陈孝平,陈燕凌,陈知水,陈忠华,丁义涛,董家鸿,窦剑,窦科峰 ,杜国盛,段伟东,傅志仁,高杰,高良辉,何晓顺,贺强,景鸿恩,李波,李立,李宁,李玉民,刘景丰,刘军,卢实春,吕国悦,明英姿,彭承宏,彭贵主,彭志海,钱建民,沈岩,沈中阳,石承先,时军,孙军辉,孙玉岭,王伟林,温 浩,吴健,吴忠钧,夏强,徐骁,严律南,杨广顺,杨家印,杨扬,杨占宇,叶啟发,臧运金,张峰,张珉,张水军,郑树森,周琳,朱继业,朱志军
执笔:徐骁,李建辉,高峰,陈峻,舒哲悦,方维佳,卫强
文章来自《中华消化外科杂志》2014年7月3卷第7期P497-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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