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化疗方案遵循的原则
化疗是肿瘤治疗的重要方式。为了提高肿瘤的治疗效果,临床上常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的联合用药。但联合用药在提高疗效的同时,由于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或抗癌药物的周期特异性,也会影响华宁的疗效和毒性。因此,正确的给药顺序不仅可以增加抗肿瘤效果,还可以降低毒副作用。
化疗方案的给药顺序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互动原则:
当化疗药物之间存在相互作用时,应注意给药顺序,尽量减少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比如紫杉醇和顺铂,顺铂会延缓紫杉醇的排泄,加重不良反应的发生。紫杉醇必须首先联合应用。
2.细胞动力学原理:
生长缓慢的实体瘤,增殖期细胞较少,G0期细胞较多。先用周期特异性药物杀死部分肿瘤细胞,再用周期特异性药物使肿瘤细胞进入增殖期。对于快速生长的肿瘤,首先用周期特异性药物杀死大量处于增殖周期的细胞,降低肿瘤负荷,然后用周期特异性药物杀死剩余的肿瘤细胞。
3.刺激原则:
使用非序贯依赖性化疗药物时,应先用对组织刺激性强的药物,再用刺激性小的药物。由于治疗初期静脉未受损伤,结构稳定性好,药液渗出的机会小,药物对静脉造成的不良反应小。比如长春瑞滨和顺铂合用时,长春瑞滨有很强的刺激性,要先给药。
常见的化疗方案,TP方案(紫杉醇+顺铂):紫杉醇→顺铂。
当顺铂先于紫杉醇给药时,平均较小AUC高于相反顺序,表明前者的清除率低。紫杉醇与顺铂联合给药的顺序依赖性研究提示,当一些能调节P450酶代谢或被P450代谢的药物与紫杉醇联合使用时,可能会导致紫杉醇在体内滞留,增加中毒的可能性。顺铂能抑制细胞色素P450酶,使紫杉醇的清除率降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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