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临床分期及分期依据
乳腺癌的临床分期,系指癌瘤生长和扩散情况而言,分期的确定是以临床表现作为主要依据,如癌瘤的蔓延范围,其沿淋巴道、血道扩散情况及详细的病史、体检、一系列其它检查等。 乳腺癌的临床分期归纳如下:
第Ⅰ期:小肿瘤 ( < 2 厘米 ) ,淋巴腺阴性,未查出远处转移。
第Ⅱ期:肿瘤 2 ~ 5 厘米,阴性淋巴腺或 肿瘤 < 5 厘米,淋巴腺阳性,但未查出远处转移。
第Ⅲ期:大肿瘤 ( > 5 厘米 ) ,或 肿瘤 不管大小,但侵犯皮肤或胸壁或伴有锁骨上阳性淋巴腺,但未查出转移。
第Ⅳ期:肿瘤无论大小,淋巴腺阳性或明性,有远处转移。
通过临床分期,会使得病人按照其分期选择优等的治疗方案。若是第Ⅰ期,则局部治疗 ( 手术和放疗 ) 就已足够,没有必要全身治疗。第Ⅱ期,一般选用手术和辅助化疗。放疗和激素治疗并不一定适宜。第Ⅲ期,应考虑规范化的治疗手术 ( 乳腺全切术加上腋下清扫,保留胸肌 ),而不是仿治疗术,甚至考虑先作放疗。另外可采用联合化疗。第Ⅳ或乳腺癌复发,治疗目的主要是解除症状,而不是治好。因而,临床分期对制定 乳腺癌 的治疗方案有其重要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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