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适合质子治疗?
对于全身广泛转移、病理类型不明或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患者,通常不建议采用质子治疗。在肿瘤体积较小且存在多处转移的情况下,如多发性脑转移病例,光子治疗可能更具优势。相反,若肿瘤较大且紧邻重要组织器官,质子治疗的优势则更为显著。
采用质子线的放射治疗称为质子放射治疗。高能量质子束流在到达肿瘤病灶前能量释放不多,到达病灶时射线会瞬间释放大量能量,形成独特的“布拉格峰”,经过布拉格顶峰后能量迅速减弱至零,对病灶周围的正常组织辐射影响很小。
不同于传统放疗,质子治疗犹如一把“狙击枪”,可以进行“准确打击”,对肿瘤细胞实现“立体定向爆破”。可以较大限度地减轻对正常组织的伤害,极好的保护心、脑、肺、胃肠等重要组织器官,降低治疗痛苦和副作用;并且较大限度地降低由于放射线造成的二次致癌的可能性;而且对一些会影响重要的正常组织而无法进行传统放疗的肿瘤提供了可治疗的机会。
荐 相关文章
在线预约
绿色快速预约通道
阅读排行
最新文章